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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偽科學」誹謗中醫(二)


「科學人」應該感謝法例,因為現在散播偽科學是無罪的。不然他們就危險了。

一)中醫研究方法不從「有效成份」找起。

上回講到「知識型網紅」常常想談中醫,都會先說「西醫開發新藥XXX」。但實際上當代已明確說明中醫研發不走同一路,早已提出中醫的research strategy跟西醫不一樣。尤其那些人已經忘了傳統醫學的實際臨床已經非常豐富,所以research strategy是可以不一樣的。這已經是十年前已經有的paper。

https://bmcmedresmethodol.biomedcentral.com/articles/10.1186/1471-2288-7-7

不從份子研究開始,因為中醫本身理論及療效積累均是從複方入手。中醫是從(按中醫的模式)臨床實踐去找證明,然後再去研究份子機制。但基於當代科技仍未足以處理,所以其實找份子機制相當困難。所以為甚麼中醫總說「當代科技未足以處理中醫還原的問題」;「當代的還原論反而損害中醫」(以個別成份取代全成份的研究)。但有人就偏偏不信「現有研究」,堅持認為必需要還原(Reduction),然後滑玻說「你們反科學!」急不及待要獵巫。 這就所謂的科學人就是典型的「科學主義」和迷信,以為當代科技足以解決所有問題。即便研究應該做,但能做到甚麼到步,實際是另一問題。何況從科學哲學角度上,是否要求中醫「還原」(Reduction)至某一科目的語言和範式,其實亦有待討論。參延伸閱讀。

延伸閱讀:Multiple Realizability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multiple-realizability/#WhaMulRea

二)找「有效成份」開發新藥的不是中醫研究

找「有效成份」開發成單成份藥品供西醫使用的,叫做「西藥研究」。但很多人就「偷換概念」申請成中醫研究。有人說「中醫研究資源不少」,我怕這跟事實有很大落差。首先中醫研究資源絕對不多,也不由中醫把握的。 (如果西醫研究由那麼多外行人來主導審批會怎樣,一笑)。更要有些「根本不是中醫研究」的研究來分薄資源。更甚有些人拿了錢,還坦誠說「只會把小部份放回中藥研究上」。但是中醫無話語權監督。 尤其研究不為「研究」,更多只為完成「評核要求」,結果快出結果易publish的研究主導,真正於中醫有意義、需要長時間和方法學開拓的研究則很少會做。 例如常見病研究,就會說西醫醫好了,中醫醫甚麼,ban! 難治病,更不傾向給中醫(就算有很好的外地研究支持),ban! 中醫臨床方式做研究跟一般西藥方式不一樣,ban!所謂‘業界自主‘ ,在下真是不敢苟同,連中醫藥條例修訂中醫界都不怎樣持份,難言「主導」一詞。

大量「臨床研究」純為開發西藥,而不是嘗試探討按中醫方法施治的臨床療效了。而大量「針灸」研究均是開發西醫可用的「病----固定針」相對模式,缺乏中醫四診和針灸組方和針法了。

而真正按照中醫理論的臨床研究均不受歡迎,一則臨床研究錢少,無法支持長時間研究。二則符合中醫理論的「務實臨床研究」(pragmatic trial)不受評審歡迎(不能用來申報開發新藥)。多年來均只有少數「務實臨床研究」實行,香港就更難。所以同行認為,香港如果RGC不作根本性改變,中醫藥研究均難有突破,香港不單不能帶起方法學的討論與引進,甚至只能反而跟在外國的中醫研究後面。而華文圈的所謂「科學人」,實際連當代國際醫學研究的常識都未有,或者在翻譯時忽略,甚至如同一百年前的嚴復那樣加鹽加醋去達成自己的主觀性和政治性的理想。但卻意圖裝成中醫藥研究的methodologist。可悲。

https://www.ncbi.nlm.nih.gov/books/NBK44024/

有些” research methodologist” (不好意思又要用引號),他們喜歡講教條,不喜歡講方法學,一定要”double blinded randomized clinical”,這是錯得很的。那一種是efficacy trial,為了論證在「完美條件下測試」的療效。而在不完美狀態的effectiveness trial的意義,就是「真實世界」下的療效意義。尤其傳統醫藥,efficacy trial不是不可做,但實踐上有非常困難,難以滿足傳統醫藥臨床理論的需要。所以傾向effectiveness trial而矣。而那些”methodologist”永遠不會說efficacy trial的問題,也不會說當代對population based / real world study的看法。

一次是意外,多次如此,意義自然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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