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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巫以外的明辨是非----文理的可能性總比醫理少


【醫理與文理】醫理很多,合理就好;文理很少,貫通才行。 每次教文獻學和詮釋,都要強調一點,這門課是來讓同學快樂的。 不是來增加大家的痛苦,雖然有時候會痛苦。

痛苦甚麼呢? 你會發現一些「破解千古」、「創新有意義」的東西,無非只係表面噱頭,實際經得起推敲的不多。吹得大大,圍觀者眾,你吹我捧,但一仔細看,就前言不對後語。以下則會嘗試說一下有甚麼常見問題。 一)    用後來的東西套進去前人的理論 例如仲景傷寒自始於東漢,如果要「破解」仲景思想,豈會是用「八綱」套入?如是說「八綱」其實也是內經而演化呀! 那麼這種簡化,只是後世一家的取用。實際也只是陰陽五行範疇的一種而矣,如是要套用《內經》理論,何不說《內經》,仔仔細細說明,而要巧立名目? 而套用日本漢方的就更難圓說,所謂「科學化」、「清晰化」的,其實是刻意忽略吉益東洞「萬病一毒說」,不單去朱李醫學,還去發展著重體癥的一方(日本尚有其他學派)。一時說是「簡化」、一時說是「也參考病機」、一時說是「只是名目」,莫衷一是卻自封破解甚麼甚麼。 二)    先入為主,穿鑿附會 《傷寒論》「半表半裡」也是一個縣案,實際是成無己的說法為先,而古時諸家皆讀成無己,所以先入為主。本質上「少陽病」從未有說明他是「半表半裡」,只是「從表解釋不對」、「從裡解釋也不對」僅此而矣。所以其實從一種詮釋去講「少陽病」,其實就是「少陽病」,分釋病機和對應方藥即可,沒必然性要給一個「表裡定性」,越強解越糊塗。 而再進一步,經常會有「少陽半表半裡」,所以柴胡也要「半表半裡」,必須用地上部份的說法。但實際上,從來不必。所謂留地上部份,僅是節省成本而矣。越說越天花亂墜,你信了,就中伏。 三)    用醫理來嘗試解決「文理」,安插「證據」扭曲文獻 而一些人,當經文難以有準確詮釋時,則會依「醫理」修改經文,或指控經文「錯字」、「錯簡」。然而對古典文獻的研究有成熟的方法,要作出文獻學的指控,要有文獻學的證據。偌若醫理解決不到的,要提出是「理較」,是不可靠的方法。 藥物的考據也是需要講究證據,一時說「我用得很好」,「你們用的全錯」,很有噱頭,很吸引,但其實從文獻和藥材上,均是提不出證據的。                                                                                                                              四)    小结:「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 思考很好,但沒有認識基礎知識,就會變成自己隨意亂想。學習很好,但讀完書不思考照單全收,就很可能讀了糊塗的書,變得越來越糊塗。文獻的解讀上,文理和歷史的理是有限的,是明確的,需要貫通。但醫理可以很多,在一個「寰道」觀念的身體觀下,一個人一個病,切入點未必只有一個,所以可以有多元。有沒有「最好」?或者是有的,那就要從成功案例和反例去總結和逐步探討,但那不是這裡討論的方向。起碼,先理解何之謂「正確的醫書」、「最好的版本」、「最合理的釋譯」、「合符邏輯的推論」,在基礎上達到圓滿和貫通的合理,再去總結和思考,可能就可以小走灣路,小花費不必要的時間。對同寅,也可以厚道一點,詮釋的問題點出就好,也就不必反應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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