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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談顆粒劑的通行如何貽誤病人?


略談顆粒劑的通行如何貽誤病人?

先旨聲明,在下每天都開顆粒劑。所以問題不在於藥本身,而是藥物推動過程中,人的選擇所帶來的不幸。如果說「顆粒劑害人」,這有欠公允,畢竟劑型是中性的,問題只是人不同的選擇。

其之一,顆粒劑大家說較平,實際其實很貴。如果把對等藥量換算為飲片,即是200克顆粒劑(自稱與1000克飲片等效)vs 1000克原飲片,其實顆粒劑貴很多,往往超過一倍。故此病人在同等價錢下,其實服用的藥少了。 僅是醫師自己的倉存和管理成本便宜方便了,但病人獲得的其實少了。

其之二,藥量受限,顆粒劑,開到30克一日,每杯15克顆粒,已經相當極限。因為難以溶解難服。故此藥量。除非以用藥精少的醫師,否則藥相當難開。但若果用藥很精的經方醫師,實際不會不顧經方中的加減,也不會不顧藥材質量,顆粒劑沒有辦法做到的。所以實際上說用顆粒經方就很好,也是難以自圓其說。

其之三,統貨藥效無法跟選貨相比。顆粒劑大量生產要壓低成本,必然都是用統貨的。然而當代研究道地藥材及優選炮製已有證實,效果遠遠更佳,故此效果時有不及。還未算製劑技藝所帶來的藥理、釋出和吸收差異。

其之四,很多醫師,不管第一、第二、第三點,用廣告跟病人說「顆粒劑跟傳統藥材差不多」,以為中醫最大藥物強度就是那樣。這是巨大錯失,可能跟劣質藥材比是接近,但跟優質藥材,卻是兩個世界。那就讓病人錯過治療,貽誤病情了,病重藥輕,還不如宋代戰亂窮苦省藥時的煮散劑.. .. .. ..傳統醫師分得很清,丸就是丸,湯藥就是湯,救急的丸用特強力藥就是救急的。調補緩治的,重病治療的,急治的分得很清。人參分栽培參、林下參、特等林下、野山參,不會不分劑型不分藥用質量畫一等同那麼糊混。

那麼為甚麼我也開顆粒劑呢?因為小病傷風感冒,確實可以用小藥。但若果重病、久病,我是會堅持處方湯藥的,因為這才有相應的藥效(therapeutic potency)和成本效益(cost-effectiveness)。尤其服用顆粒劑後效果不彰者,更應盡早改用湯藥,用自己辨證中最好的藥去看效果,不行就要放手,不能放著病人糊混過去。如果病人遠道而來,只能處方與病情不相稱的安慰劑級數的藥物,我著實會於心不安。

用藥計算,是以病人為核心的。我們不必自義,說用湯藥用好藥就更好更負責;也不必說用顆粒劑就不負責。但更加可以肯定,「方便」是為了方便病人最終獲得更好的療效,而不是方便醫師自己;「省錢」是在有限成本下為了幫病人獲得更高治療效果的藥物,而非為了醫師更多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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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上,如果有形體有研究有實物的藥物質量不管;無形的氣功和指力又不練,那還能給病人甚麼呢?我懷疑。香港地做甚麼生意最好?看一看《向西聞記》就知道了。那些人如果自己得病,效果不好,是不是堅持繼續用顆粒呢?我恐怕不會。所以香港藥行傳統也有是「賣的貨」和「自己食」兩種級別。我不吹噓自己,但我和家人如果病重,還是會繼續吃和用我日常開的藥。現在顆粒劑公司都收起「跟湯藥一樣」的宣傳了,也是好事,但更多醫師相信廣告卻未有自行閱讀研究和比較的意願和能力,也是不幸。

《大醫精誠》口號很美好,只是我一點不信,但求世界有點專業水平,沒有傳統中醫水平的,也應有回當代應用的學術水平,我就很感恩。我覺得我這麼說,很自戀很自義很多執念,但從客觀事實,我又無法反駁,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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